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顺利完成普通话考试

发布时间:2016-06-01  发布部门:教育旅游专业部  发布人:杨登伟

  5月23日上午,我校组织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到合川区老教委参加本学年第一次普通话测试。参与本次普通话考试的学生共有204人,以14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为主,另有部分航空专业、旅游专业的学生参加考试。

  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根据文件规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报考教师资格证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科目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乙等。此外,1997年出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将重新考核认定。2003年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正式),取消了关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期的提法,这就是说,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无有效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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