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17  发布部门:安稳办  发布人:林仕兵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构建“党委全面领导、安稳办综合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师生全员参与、社会各方协同”的安全稳定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全稳定办公室。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党委全面领导、安稳办综合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师生全员参与、社会各方协同”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共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实施。

       第三条 党委全面领导

       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履行全面监管职责。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党委委员/副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其他党委委员/副校长是其分管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该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履行直接监管责任。学校党委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校党委工作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各部门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三)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与教职员工实绩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教职员工晋职晋级、奖励惩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与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安全稳定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关爱师生生命、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围绕学校安全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广大家长、社会力量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七)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专题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第四条 安稳办综合监管

       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是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监管与牵头部门,其职责主要有:

      (一)牵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负责起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出台相关管理与考核制度;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安全稳定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二)牵头学校安全稳定的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充实安全稳定队伍,开展岗位安全培训,提升学校整体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识与水平。

      (三)牵头学校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学校的安全宣传工作,打造安全管理典型案例,撰写安全稳定工作宣传稿;协调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牵头开发安全教育课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按需求或上级要求开展各种安全专题教育工作;督促各部门完成安全教育职责。

      (四)牵头学校的疏散安全工作。充分排查存在疏散安全隐患的重点活动、重点时段、重点地点,安排疏散引导工作人员;督促指导各部门抓好师生疏散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牵头学校安全周边环境的打造。统筹协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打造安全校园环境。

      (六)牵头学校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与校园欺凌排查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牵头协调各部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管理刀具等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七)牵头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牵头学校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和学校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发布学校安全预警信息和工作信息,每月至少一次向学校党委汇报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八)牵头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共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相关演练;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重大安全故事的调查处置;监督检查各部门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牵头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牵头制定对各部门、教职工安全稳定工作的考核办法;参与由学校组织的对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评职、晋级等安全工作情况的审核,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建议。

      (十)牵头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牵头消防安全的专项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或维保单位开展消防隐患的常规检查。

      (十一)负责牵头学校疏散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的门岗管理与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学校门卫管理、保安管理;负责学校日常常规安全巡查;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承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部门具体负责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各部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类活动。

      (一)专业部职责

      1.负责本专业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负责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专业部的贯彻落实;将安全工作与本专业部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专业部安全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2. 负责本专业部安全稳定队伍建设。健全本专业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本专业部安全工作人员,加强指导与培训,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与能力。

      3.负责本专业部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专业部师生的意识形态安全与心理健康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校园网络舆情引导和信息安全工作;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常规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工作。

      4.负责本专业部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定期排查涉及本专业部师生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处置。

      5.负责本专业部常规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负责本专业部安全的常规巡查、检查,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6.负责本专业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本专业部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及时赶赴现场,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7.负责本专业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8.负责本专业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9.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二)德育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学校宿舍安全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疏散安全管理、学生意识形态研判、重大集会(活动)管理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排查与演练。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本部门管理的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德育教官等开展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学生的意识形态安全与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德育与管理,把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性开展引导与教育,确保学生意识形态安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校园网络舆情引导和信息安全工作;构建学校心理健康保证体系,排查心理疾病或隐患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4.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完善宿舍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学生管制刀具、违禁物品清查等,落实宿舍管理人员对所负责宿舍的定期检查制度。

      5.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安稳办搞好专题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常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德育的重要内容与重要环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与防灾避害能力。

      6.负责校园欺凌、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及时排查学生矛盾纠纷;加强安全委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7.负责学生的疏散安全工作。配合安稳办,做好疏散安全隐患的排查、演练、重大活动疏散引导工作。

      8.负责家校沟通工作。对家长开展安全教育与信息沟通工作,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与能力,形成家校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与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10.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11.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三)总务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基建(装修)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与演练,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本部门管理的水电工、维修工等开展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学校用电安全。定期对学校的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与维修;定期对应急照明电源进行维护与保养;安排人员对重点部位在重点时段进行常规化巡查。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定期对学校的食堂后厨、消防管路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与维修;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

       5.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学校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管理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检查。

       6.负责学校基建(装修)安全。负责校园基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基建规划和设施满足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学校装修装饰工程安全;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学生的安全管理。

       7.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学校相关部门排查出来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及时维护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8.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9.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10.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四)教务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课堂学生人数清点、课堂意识形态抽查、实训课安全操作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与演练。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各教研组、学科组负责人等开展安全提醒与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课堂意识形态安全。定期抽查教师教学设计等资料,定期开展问卷调研或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情况。

       4.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安全。负责对教师上课人数清点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实训课、体育课等任课教师开展实训安全操作规程、体育活动安全注意事项教育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课堂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报告。

       5.负责学生送考工作安全。精心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考试,如体考、高考技能测试等,做好安全预案,确保学生考试安全。

       6.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7.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定期检查教室等区域的教学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确保课堂安全。

       8.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五)党群办(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教职工矛盾纠纷、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情况排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排查与处置。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文稿审核、校对,教职工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应急处突。配合安稳办协调各方力量处置突发应急安全事件;负责及时转发防台风、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

      4.负责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开展教职工师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情况调查,及时处置问题;定期开展涉及教职工的矛盾纠纷排查。

      5.负责宣传信息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学校信息发布的审核与校对制度;管理好本部门的室外显示屏,并督促其他部门管理好学校的其它室外显示屏。

      6.负责印鉴、文件、档案等保管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理好学校的印鉴、文件、档案等;规范学校证明出具流程;按照相关保密要求,保管好相应的保密文档。

      7.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8.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9.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六)技术装备中心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实训室管理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排查与演练。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本部门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人员、实训室管理员等开展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的网站、软件应用平台等开展测评,及时堵塞安全漏洞;共同抓好校园网络舆情引导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学校网络信息设施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4.负责实训室安全工作。定期对实训室安全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防火防电、设备老化故障、危化物品保管等;定期组织专业部对实训设施设备进行维保。

      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6.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7.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七)招生就业办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学生实习就业、教师外出招生等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与演练。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实习带队教师、招生教师等开展安全培训与提醒,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实习就业工作安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跟岗、顶岗实习及就业学生及带队教师的往返交通、驻厂管理、产线实习等方面的安全;负责与企业沟通,完善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与岗中安全管理等机制;及时排查与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4.负责招生安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招生过程中招生教师及参与学生的往返交通、校外食宿、财物保管等方面的安全;及时排查与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6.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7.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八)社会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社会培训与鉴定、本校学生培训与鉴定、教育考试等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培训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开展安全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考试安全工作。做好各级各类考试方案,协调公安、卫生、送考单位等部门,做到考生组织安全,考场环境安全,考场设施设备安全。

      4.负责培训鉴定安全工作。协调好校外送考机构,遵守学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培训、鉴定过程中安排;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好校内学生的培训鉴定工作。

      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6.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7.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九)教科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教师培训、学生竞赛、意识形态等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竞赛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等开展安全提醒与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竞赛安全工作。加强竞赛管理,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制,完善与德育、教学的沟通机制,确保参与训练学生安全;根据师生赛项特点,开展训练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师生训练符合相关赛项安全操作规范;制定详细安全预案,做好师生外出参加竞赛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往返交通、参赛地食宿等方面的安全。

      4.负责培训的意识形态安全。负责对来校开展培训的专家讲义、课件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核。

      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6.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7.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十)发展规划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项目建设、校企合作等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项目建设调研人员等开展安全提醒与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项目建设安全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制定详细安全预案,特别是涉及师生外出参加调研、培训、学习等,确保师生往返交通、食宿等方面的安全。

      4.负责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的意识形态安全。负责对来校开展培训的专家讲义、课件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核;负责学校及各部门涉外(境外)事务的安全指导、培训和督导工作。

      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6.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7.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体卫艺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疫情防控、重大集会(活动)管理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排查与演练。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本部门管理的卫生防疫人员、指导教师等开展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食品卫生相关管理制度,与总务处一起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负责学校文体活动安全。定期对学校的文体活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与维保;制定重大文体活动安全预案,做好相关文体活动的安全组织与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门相关社团活动安全。加强社团活动管理,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制,完善与德育、教学等部门的沟通机制,确保参与社团活动师生安全。

      6.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7.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8.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十二)团委职责

      1.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学生社团管理、学生活动开展等安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相关检查与演练。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队伍建设工作。定期对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干部等开展安全培训,提升队伍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3.负责本部门相关社团活动安全。加强社团活动管理,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制,完善与德育、教学部门的沟通机制,确保参与社团活动师生安全。

      4.负责围绕学校安全工作设置相关活动,引导师生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5.负责协助德育处做好学生的矛盾纠纷排查与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6.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考核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7.负责本部门办公、教育教学区域的安全。

      8.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工会职责

      1.负责工会活动的安全。制定详细的工会活动安全预案,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各类活动中参与教职工的安全。

      2.负责围绕学校安全工作设置相关活动,引导教职员工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学校安全工作。

      3.负责配合党群办(办公室)做好教职工的矛盾纠纷、家庭纠纷排查与处置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教职工家庭和睦。

      4.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

      第六条 师生全员参与

      学校相关部门应健全体制机制,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到学校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中来,并做好自身安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师生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条 社会各方协同

      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代表学校联系并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公安、市政、地方党委政府等)共同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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